“9岁女童被老师砸伤头骨案 ”二审宣判 裁定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0 12:58:00
央广网长沙4月10日消息(记者黄珂岚 杨清)4月10日,湖南长沙“9岁女童被老师砸伤头骨案”二审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宣判,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宋雨明故意伤害案二审宣判(央广网发 图源:长沙中院公众号)
2023年9月6日,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学生雨辰(化名)在教室被教师宋某明扔出的三角尺击中头部,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二级、九级伤残。2024年8月16日,该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同年11月27日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明有期徒刑五年,并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驳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家长向记者展示孩子头部CT影响(央广网记者黄珂岚 摄)
记者从雨辰母亲郭女士处了解到,雨辰因脑外伤导致脑组织损伤,出现包括睡眠障碍、记忆力减退、计算能力下降、情绪波动及器质性精神综合征等后遗症。根据医生的建议,雨辰目前在家中休养治疗。
“这些后遗症严重影响了雨辰的日常生活。尽管我们为她进行了药物治疗和中药辅助,但医生表示这些后遗症无法根除。”郭女士告诉记者,除此之外,雨辰的心理状态也受到极大影响,经常处于惊恐状态,无法从受伤事件中恢复。据郭女士提供近期检查报告显示,雨辰存在“焦虑抑郁倾向”。

近期检查报告显示,雨辰存在“焦虑抑郁倾向”(央广网记者黄珂岚 摄)
关于治疗费用,郭女士表示,前期学校垫付了部分医疗费,但自2024年起所有费用均由家庭自行承担。她认为,校方在事发时存在管理疏失,包括未及时送医和存在误导医疗人员的情况。
雨辰代理律师欧阳一鹏介绍,一审判决后,雨辰家长向检察院提起的抗诉申请被驳回,但涉事教师宋某明选择提起上诉。雨辰家长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了上诉。二审期间,雨辰家长还申请对事发教室监控录像进行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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