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投诉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8-24 10:33:05    

近日,有消费者咨询,在网上买到不合格食品,该向谁投诉?现归纳如下:

首先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第四十四条)

根据该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

目前,多数消费者会选择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涉及食品安全的投诉多数是由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根据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投诉由被投诉人实际经营地或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对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由其实际经营地或者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第十二条)。由此可以得出,涉及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经营者实际经营地或者住所地、电商平台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有权管辖。

此外,该办法同时规定有,对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有

处理权限的,由先收到投诉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第十三条)。具有本办法规定的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