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和诉讼的区别,差异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8-25 08:03:54    

诉讼律师和非诉律师虽只有一字差,但工作内容却有很大不同,那么他们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呢?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诉讼律师以案件为单位开展工作;非诉律师则以项目为单位开展工作。这么说起来或许有些笼统,那么就再具体一些。

(1)在电话、现场沟通时:诉讼律师和当事人沟通案件事实和进展,和经办警察、检察官、法官沟通代理意见、案件进度;非诉律师和当事人沟通交易方案的设计和调整,和其他中介服务者沟通项目推进、问题解决。

(2)在文件处理时:诉讼律师根据案件进展起草起诉状、上诉状、代理词、辩护意见、答辩状等文书;非诉律师根据项目进展撰写尽调报告、法律意见书、起草完善合同及其配套交易性文件。

这一项工作,无论诉讼还是非诉,都可能反反复复修改,尤其是并购重组等专项非诉业务,会随着各方交易主体的博弈和商务谈判不断地调整交易协议。


(3)在出差、外出时:诉讼律师会因立案、保全、开庭、人口查询、不动产查册等事由,看守所会见,约见检察官等外出,甚至异地出差;非诉律师会因进场尽调、参与商务谈判、股东大会见证、访谈与走访等外出办公,诸如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债券发行、收购等项目而开展尽调时往往需要驻扎项目现场数日,尤其是一些 IPO 等项目往往需要项目团队驻扎数月,甚至海外走访。

(4)在底稿整理时:诉讼律师需要为每个经办案件进行档案整理归档(以证据为主),非诉律师也同样需要按照相关业务准则整理底稿,包括尽调对象提供的文件材料、走访政府部门获得的证明性文件或到访证明、访谈、走访笔录、网络核查笔录、查验计划和工作操作性证明文件。


简而言之,非诉律师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也是打开电话,处理邮件、回复咨询、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撰写尽调报告、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文书、案例研究、法规检索、问题及解决方案的讨论等;外出走访(包括政府部门、供应商、客户等)、进场尽调、参与商务谈判等;和监管部门、客户、目标公司、其他中介服务方沟通工作等。你看,诉讼和非诉律师本就是“同根生”,处理方式大致相同,只是具体内容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