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克等于多少两(青铜器与度量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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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重量单位

普通称重 石 鈞 镒 两 朱(铢)制
黄金称重 镒 两 朱(铢)制

1铢=0.65克

1两=24铢

才(锱)两=6铢

1间镒=8两

1镒=2间镒=16两

1钧=30镒

1石(憺)=4钧

1益约等于秦国等地的1斤,约250克,合16两。

益(镒)虽与秦、赵等国的斤名称不同,但二者与两、朱(铢)的进位关系相同,且量值也相等。

战国中期前后楚人称量黄金时所用的重量单位是益、两、株株。

湖北荆门包山2号楚墓竹简简文记载,“为正阳贷越异之黄金十益一益四两以粜种”,“为高间贷越异之采金一百益二益四两”。

长沙楚墓出土的那套最齐全的砝码上阴刻“间益”二字铭文,湖南阮陵楚墓出土的砝码阴刻“分细益”三字铭文。

钧益’砝码,用来称量较重的黄金,即一斤以上的大份黄金称量。“钧益” 衡制中,1鎰则相当于西汉的十六两,也就是相当于西汉的1斤。

分细益’砝码这一种,用于小份量黄金的称量,它的砝码个体轻,个数少。“分细益”衡制中,1鎰相当于西汉的二十四两,重约384.8克、383.6克。

楚国的全套砝码应当是10枚。全套砝码目前仅发现过两次:

一次是安徽省博物馆收藏有凤台出土的一件铸造铜砝码的母范,范上有10枚砝码;

一次是1954年长沙市近郊楚墓中出土的一套“钧益”砝码。


‘钧益’砝码


1 分细益 砝码 5组 楚墓 战国晚期沅陵
19.2 克( 1 / 12.5 益)

分细益 砝码


分细益 砝码

2 钧镒铜环权-10组 楚 战国晚期 长沙 称重斤以上

1954年湖南长沙近郊出土 1958年入藏湖南省博物馆。环权第九枚刻“钧镒”二字。“钧”同均。《吕氏春秋·仲春纪》:“同度量,钧衡石,角斗桶,正权概”。“盖”同镒,战国时期的黄金重量单位。而从第一枚到第十枚,每枚间的重量都是以倍数增长的。“钧镒”指平准量值。 “钧”同均,“均益”就是平准分割黄金一镒的标准重量,从二号到十号砝码为一镒以下不同量值的单位,九个砝码加起来恰好等于第一号砝码即一镒的重量.郑玄注: “大半两为钧”。“益”同镒,它与“斤”同为当时黄金计量的两个通用单位,但有古籍中楚国只有“斤”这一计量单位。黑色,圆形,由大到小十个成套,直径分别为6、5、3.5、3、2.3、1.8、1.4、1.1、0.9、0.68,重量分别为251.3、124.4、67、31、16、9、4、2、2、0.69。第一个两面磨平,第二个上面有“钧镒”二字。砝码为权衡器。“钧镒”铜砝码是目前所见楚国天平砝码中最完整的一套,是研究楚国权衡制度以及权衡史的重要资料。重量大体以倍数递增,分别为一铢、二铢、三铢、六铢、十二铢(半两) 、一两、二两、四两、八两(半镒) 、十六两(1镒)。一铢重0.69克,一两为15.5克,一斤为251.3克,十枚相加约500克,为楚制二斤。1铢是最轻的一枚砝码,是天平的最小称量。其换算公式为: 1镒:16两≈250克 1两=24铢≈15.6克 1铢=0.69克。

考证“钧益”应为“间益”,即为半镒,“钧益”砝码量值范围小到1侏,大到楚制2斤

由此推论楚国一益重量为251. 3g。战国时秦国一斤重253g,一两重15. 8g,两者比较:251.3-15.8125=15. 89,即楚国的益相当于秦国的约十六两。


包山楚简贷金简

楚国衡制


3 北乡武里鼎

2007 年合肥至六安 312 国道的北侧西距六安市区 10 公里发现了一座墓葬 M99。 因随葬有陶制郢爰四枚, 可以断定为楚国墓葬。 墓葬出土了一个鼎暂命名为“北乡武里鼎”, 有铭文 13 字 “北乡武里異(鬲) 九容二斗重十六斤”。 “二斗重十六斤” 记重单位透露了楚国衡制和量制之间的关系。

考证一斤即一益= 384 铢, 384×0.65g=250g。十六斤即 16×250g=4000g


4 楚公逆钟

1993年山西北赵晋侯墓地出土的楚公逆钟,通高51、铣间28.8厘米,山西曲沃北赵村晋侯墓地六四号墓山西曲沃北赵村晋侯墓地六四号墓出土,山西考古研究所藏。

铭文云:

唯八月甲午,楚公逆祀厥先高祖考,夫工四方首。楚公逆出求人,用祀四方首。休,多禽。钦融内享。赤金九万钧,楚公逆用自作和妻阳钟百食。楚公逆其万年寿用,保厥大邦,永宝用。

此编钟一组八件,按纹饰差异可以分为两型三式。一型一式有5件,3件较大,2件较小,甬部略作椭方形,于部弧度较浅,枚等部位用浅细的单线划分,间饰有尖凸的乳钉纹。舞部饰勾连云纹,旋饰目雷纹,鼓部饰龙、凤、虎等相纠的纹饰,篆部饰须爪细长的墨鱼纹。部分钟鼓侧有一竖耳、身披鳞甲的动物,为第二基音标志。一型二式仅一件,是整套钟中最大的一件,除以浅细的阳线连珠纹取代尖凸的乳钉纹外,其余与一式相同。二型有两件,是整套钟中最小的两件,纹饰由较粗深的线条组成。篆、鼓部均饰云纹,以鸾鸟纹为第二基音标志。前6钟均铸有铭文。从现存铭文看,内容记叙了楚公逆为祭祀先祖,出巡四方,四方首领入贡赤铜九万钧,楚公逆用以制钟。楚公逆一般认为即《史记•楚世家》记载的熊咢,其在位时间与晋穆侯相当。史籍记载的晋、楚相交,约在春秋早中期之际,晋穆侯墓出土楚公逆钟,将晋楚交往的历史提早到了西周晚期,是晋楚文化交流的见证。


5 郢爰(yǐng yuán) 陈爰 金版

根据江陵地区战国早期的楚墓(雨台山M410,溪峨山M3. M7)出土称量楚金币的衡器—天平砝码来看,“郢爰”金币开始铸造的时代至迟在战国早期。实物目前没有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墓葬中发现。

郢爰始铸于江陵之郢都 楚金币是主币,而小铜贝则为当时的辅币。钣铭文,一整版,50枚 一爰即楚制一斤,约250克。

楚金币是流通中的秤量货币。楚金币用于巨额支付时可以几块、几十块的使用,无需剪切。而用于小额支付时须按需要量进行剪切,因为切块的大小不可能十分准确,所以必须进行秤量。秤量的工具主要是天平与砝码。剪切以后的金块与支付额有出入时则用铜贝作为找零,所以楚金币是主币,蚁鼻钱----小铜贝则为当时的辅币。铜贝的重量来看大小不等,最重者5.56 克,最轻者 0.6 克。



金国最大的两块郢爰金版 1982年江苏省盯胎县南窑庄出土

平面呈长方形,大的一块长120毫米、宽80毫米,重610克,正面篆书“郢爰”阴文印记60个(其中有半印6个);其次一块长100.4毫米、宽70,毫米,重466.3克,印记46个(其中有半印11个);最小的一块长50.5毫米、宽40,毫米,重124.8克,印记11个。

郢爰--南京博物院

据考古,楚墓中使用楚式天平、砝码进行随葬,也是楚国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楚式天平、砝码只出土于楚境内,楚辖境以外地区目前未见出土天平、砝码。楚墓中随葬的天平、砝码一般不全,随葬完整一套天平砝码的墓葬很少,大部分墓葬仅随葬一枚或数枚砝码。天平、砝码很少以成套随葬,也是代表着一种象征意义。天平、砝码作为一种实用器随葬,表明其性质与其它生活用品一样,是供墓主人死后继续享用,这不重在显示墓主人的身份。

西周青铜器铭文中的“金”字,指的是铜,与黄金无关。黄金作为流通手段,大体是从东周开始的。 《春秋》和《左传》里均不见黄金的记载,仅在《国语》里有一两个例子,如《晋语二》“黄金四十镒,白玉之衔六双,不敢当公子,请纳之左右”,《越语》“愿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到了战国时期,有关黄金的记载开始多了起来,并多用于朝聘、馈赠、贿赂及赏赐等方面。《战国策》一书中,黄金以百镒、千镒、万镒或百斤、千斤计算的,就有十余处之多。其它先秦诸子的著作中如《庄子》、《孟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书中,都有关于大量黄金数目的记载。先秦文献中所记载的黄金,不能等同于黄金货币,楚金币在贵族及中下层吏民之间都有着使用流通。


楚国的天平砝码什么时候出现的?

天平砝码最早出现在战国早期江陵地区的楚墓中。从战国中期开始流行,并开始出现在湖南地区的楚墓之中。 年代最早为楚墓M410,报告定为第三期为战国早期(约公元前5世纪中期至四世纪初),也有认为春秋中晚期。长沙94座楚墓中共出土有327件天平砝码,其中有92座墓出土砝码,2座墓只出土天平盘。《长沙楚墓》报告中经过对2048座长沙楚墓进行全面整理和系统排队,认为在春秋晚期(一期)和战国早期(二期)的楚墓中均未发现天平、砝码。天平、砝码到战国中期才开始出现,到战国晚期(第四期)发现的天平、砝码最多。出土全套天平组件的M185(即1954年左家公山15号墓)的年代应定在第三期六段,即战国中期晚段。楚国的衡制从战国早期,中期至战国晚期是稳定的,不但镒(斤)、两、铢制没有变化,重量也无变化。同时说明楚国与全国范围内的衡制基本上也是统一的。

1975年湖北江陵雨台山M410号墓出土砝码,荆州市博物馆藏。4枚铜环权的外径分别是1、1.24、1.57、2.05厘米,重量分别是0.8、1.5、3.5、7.1克。从墓中出土器物形制等方面分析,墓葬时代可定为春秋中期。环权第三与第四枚的重量成倍比关系,分别按六铢、十二铢(半两)折算,每斤合224~227.2克。

湖北江陵雨台山M410号墓


楚国的全套砝码应该是多少枚?

应当是10枚

砝码均为环形,故又称之为环权。砝码铸成环形的优点:重心较低,称重时不易滑动,易于与圆形圈底的天平盘配套使用;大小容易区分,便于更加准确快速地称重;构造比较简单,便于携带。实际称重时,通过增减其中一端天平托盘中的砝码,使天平横杆呈现水平状态,此时天平盘中砝码的重量即为所称物品的重量。在一套天平衡器中,砝码居于中心地位,因其具有不可替代性。出于流通中精确称量的需要,对于砝码来说务必要求精细的制作和使用的统一性。


长沙出土的砝码


楚量制单位


楚量制单位

出土的楚国量器


新近认识

楚国的量器安徽发现了四件,

二件于1935年在寿县楚王墓出土。此二件形制相同,铜制,筒形,直口沿,方唇,平底,腹中部置一环钮。表面粗糙,未经修整,浇铸合范的痕迹尚存,应是为楚王殉葬而新铸之器。

1933年出土于安徽寿县朱家集(今属淮南市)李三孤堆楚幽王墓’。小者内口径6.65厘米、内腹高6.4厘米、内底径6.1厘米,水测容积216毫升---- “楚幽王小铜量”。大者内口径11.4厘米、内腹高11.4厘米、内径11.05厘米,小测容积为1140毫升-----“楚幽王大铜量第1件”、“楚幽王大铜量第2件”。

1957年淮南市博物馆征集铜量,形制与楚墓所出相同,内口径11.15厘米、内腹高11.6厘米、内底径11.2厘米,水测容积为1125毫升。

上述三件大铜量为同类量器,其标准容量为淮南铜量所测1125毫升,与寿县小铜量相比,其容积为5倍强。小铜量因未经修整数值偏低,若加工后增加9毫升:则为225毫升,刚好为大铜量的五分之一。小铜量为升量,大铜量则为五升量,量名则为五进位制的。


1 郢大府铜量—5升

1976年 安徽凤台出土。高12.5、口径11.6厘米,容1110毫升。广口,直壁。有一环形柄。刻铭两处,外壁:“ ”,底部:“ ”。可能是五升量。折算每升合222毫升。


2 郾客铜量或燕客铜量

1984年长沙市收集,通高13 厘米,口径15 厘米,重1.2 公斤,容水2300 毫升。郾客铜量为10 升直腹圆筒杯型。铭文

燕客铜量


燕客铜量


3 “王”铜量

在器外壁靠近把手的侧上方刻有一“王”字。铜量实测1125毫升,折合一升225毫升。“王”铜量为官府颁发的标准量器,可对其它量器进行检校。


“王”铜量

4 大市量(滕公量)



5 下寺铜量 敛口鼓腹杯型量

敛口鼓腹杯型量只有1件,于1978年出土于河南浙川下寺春秋楚墓之中(M3:28,以下简称其为“下寺铜量”)。该量为大口微敛,鼓腹,平底,腹部一侧铸有1竖环钮,通体素面。为春秋晚期。容积 2296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