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许可证怎样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5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5-14 21:42:20    


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的资料

1、本申请人企业名称已经□预先核准、■登记注册。附有效期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2、本申请人已组成治理结构。附结构图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3、本申请人已获得必要的生产加工场所。附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平面图(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及其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各3份。

4、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周围环境符合相关规定。附周围环境平面图3份。

5、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间布局符合相关规定。附各功能间布局图复印件3份(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

6、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已拥有必要的生产设备设施。附设备设施清单,关键设备标有参数(其中委托检验的,附委托检验合同)3份。

7、本申请人生产工艺流程符合相关规定。附示意图复印件3份。

8、本申请人已拥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附一览表3份。

9、本申请人已制定必要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附制度文件清单及文本各3份(其中拟执行企业标准的,需提供备案的企业标准)。

10、本申请人按审查细则要求,提供附件相关材料3份(如有时)。

11、本申请人拥有的以上资源,符合规定条件,能够适应申请生产的食品品种,单班生产八小时:日产量可以达到 吨 、月产量可以达到 吨 、年产量可以达到 吨 。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2、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3、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生产许可证受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