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流程管理制度

645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6-17 12:53:39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则。

第二条 范围

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围。委托加工流程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第三条 外协类别

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

(一)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委托加工流程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二)半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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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量产订购、询价、收料、付款作业

(一)采购外制人员于接获产销部门通知生产后,即(按交货期间)适当安排各项外制零配件的交货进度,其手续同前第八条的询价作业,如价格与对象不变,不必再填“外协申请单”,而直接以“订购单、填写、单价栏注明系外协单价按正常采购方式作业。

(二)由本公司提供原物料者,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核准后,由填写“外协出厂单”连同原料、半成品随车交运,“外协出厂单”一式四联,第一联自存,第二联存会计,第三、四联送厂商,第四联由厂商签回,待加工完成并检验合格后,由物料管理单位填写“外协收料单”一式四联,第二联送会计,第一、三联自存,待收到发票后,连第一联整理付款,第四联送厂商。委托加工流程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设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