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废除了吗(醉驾新规取消入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9-05 08:33:02    


202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内容看起来很多,初步一看让人觉得醉酒驾驶处罚是不是改轻微了,醉驾都取消入刑了?

按照以前的规定,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就属于醉酒驾驶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仔细看了这次发布的新规定,大概得出了下面的一个结论

醉酒驾驶依旧处罚严格,该判刑的还是要判刑,只是少部分情节轻微的情况,可以不立案判刑,按照以前的规定,只要是醉酒驾驶都要入刑,拘留1-6个月。

我看了下只有下面5种情况,属于少部分情节轻微范畴,大家要注意,不是所有的醉驾都改轻判了。

(一)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

(二)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

(三)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

(四)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

(五)其他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

先来说上面的第一种情况,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意思是说稍微喝多了点,超过了以前的80的量,但是没有造成其他交通事故的,算是轻微,如果造成交通事故了,那还是要从严处罚的。

当然这里有2点补充一下不属于轻微,意见中规定了

1、 五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也就是之前喝酒开车被抓过的,这一次又被抓了,惯犯了肯定是要从重处罚的。

2、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80毫克/100毫升的; 这就是喝的太多太多了,不省人事了,根本没有自理能力,等于是闭着眼睛睡觉开车了,非常的危险,也不属于轻微。

第三种情况,停车场挪车,这种小事情如果换成以前的话,那是算醉酒驾驶的,只要你人坐车上动了就说不清了,反映出了之前的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所以这一次修改了,没有长距离开车,挪个车的话算是轻微情况。

为什么要出台醉酒驾驶新的意见呢?

主要原因是之前因为严格查酒驾,酒驾得到了根本的治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人人都已经意识到了,酒驾人数明显的减少,为了适应新的形式,针对醉驾轻微的行为处罚更加的人性化,符合量刑处罚,所以才有了最新的意见。

最后提醒,千万别把这次意见错误的认为醉驾驾驶不判刑了,那就是大错特错,不要无知无畏深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