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一文带你看懂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13 09:17:57    

职场中,我们不可避免地需要经常接触到“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这几个名词,尤其在与客户有经济上往来的时候,一不小心就被对方所讲的“故事”所迷惑,以为对方是实力与诚意并存的“世界500强”,合作后才发现对方与真正“世界500强”的公司隔着何止一个太平洋的距离,甚至连“县城500强”都算不上。

那是不是弄明白上述四类公司的含义都能够听懂“故事”背后的事实了呢?这一点我不敢保证,但我能保证的是,至少你多了一眼能透过表象看本质的眼睛。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

《公司法》中只有分公司的说法,而没有总公司的存在,总公司只不过是人们为了区分分公司而创造的一个非法律词汇。

总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可以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存在;而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派出机构,其财务、人事和业务均是总公司的一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严格意义上讲分公司并不是一家“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

与总公司的说法相同,《公司法》中也没有“母公司”这个名词,也是为了区分子公司而创造的一个非法律词汇。

母公司与子公司是相互独立的法律实体,二者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不如总公司与分公司那么密切,在法律中二者的联系仅限于股权关系,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根据持有子公司股权比例的由高到低可分为:合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和联系

对于分公司和子公司而言,总公司和母公司是一个相同的存在,只是为了与前者进行区别而创造的单纯的名称而已,除一人公司无法设立全资子公司外,任何公司都可以成为总公司或母公司。

关于“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我们通过两个例子来进行说明:

分公司:假如我们把街头老大比为“总公司”,把小弟比为“分公司”。由于一家新商场的建成,其中的停车场需要老大派人管理。老大觉得停车场的生意不需要大的投入,收益又比较稳定,关键对于管理的小弟而言,如果老大不喜欢了可以随时一句话就换掉。所以老大便让小弟拿着他的招牌去到停车场,对外小弟便说这是老大的地盘儿,他只是帮老大看场子。

而小弟收的所有停车费必须一分不少交给老大,再由老大给小弟开工资。因此看停车场的小弟和老大身边的小弟待遇基本是一样的,只不过单独又做了一块老大的招牌放在身边,不在老大身边可以自由一点,但他决不能把收的费直接放自己腰包,只能先交给老大再由老大发工资,而且老大随时可以一句话换掉他。

这里老大和小弟的关系就类似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

子公司:同样我们把街头老大比为“母公司”,把另一个小小弟比为“子公司”。同样在这个商场,老大看上一间铺子,想把这间铺子盘下来开一家奶茶店。但老大不想直接用自己的招牌,原因是:第一,老大的招牌让顾客觉得这不像是干奶茶店的,名字看着像“黑店”;第二,奶茶店不像停车场一样能保证盈利,有可能会赔钱,老大不能把自己的身家性命都搭上;第三,小弟们都不会做奶茶,肯定要招新人,但老大不想有人随随便便就加入自己;第四,别的老大想借他的名声一起干奶茶店,但老大不想别人插手自己的大生意。

所以,老大给小小弟一笔钱,不让小小弟用自己的招牌,让他自立门户、自己招人、自己盘店、自负盈亏,每年在年终算账的时候从收入里拿一笔出来交给老大。这样奶茶店挣钱,老大每年都会有一笔收入;奶茶店赔钱,老大只损失了给小小弟的那一笔钱而已,不至于赔得裤衩都不剩。但同时,奶茶的收入小小弟就直接放进了自己的钱包,如果老大想换掉奶茶店的员工,他也不能直接让员工走人,而只能先告诉小小弟,小小弟再去找员工。

这里老大和小小弟的关系就类似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

对于小弟和小小弟而言,他们都需要听老大的话,但小弟拿了老大的招牌,还可能拿一笔钱,而小小弟只拿了钱;小弟挣的钱得先交给老大再由老大分给自己,而小小弟挣的钱直接就是自己的;小弟赔钱了老大要兜着,而小小弟赔钱了就得自己兜着;小弟的停车费收多少钱老大可以直接定,但小小弟的奶茶多少钱一杯老大只能告诉小小弟再由小小弟自己定……简单而言,小小弟除了要听老大的话之外,其他地方已经能和老大平起平坐了,但小弟却永远只是老大的小弟,处处都要紧跟老大的脚步。

而在商事合作的过程中,如果你是跟小弟在合作,那就是在老大在合作,很多时候都需要老大出面;而如果你是跟小小弟在合作,那跟老大其实关系不是很大,就连老大的招牌都可能是他自己私自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