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总额确定——工效挂钩法

894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6-13 11:12:55    

企业人工成本总额可以根据销售收入净额、企业增加值、盈亏平衡以及综合效益等来确定,分别称为销售净额法、劳动分配率法、盈亏平衡法和工效挂钩法。其中,工效挂钩法在国有企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工效挂钩法是对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进行监督、控制的主要方式。

工效挂钩是指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具体做法是:企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基数、经济效益基数和挂钩浮动比例,按照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实际情况,提取工资总额,并在国家指导下按以丰补歉、留有结余的原则,合理发放工资。

企业应根据国家对于工效挂钩实施办法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选择能够反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指标,作为与工资总额挂钩的指标,认真编制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实施工效挂钩的企业要在批准下达的工资总额基数、经济效益指标基数和浮动比例的范围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核定所属企业各项指标基数和挂钩方案。

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应该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依据实现利税计算)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依据净产值计算)增长幅度的原则。上述各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工资总额增长幅度=(本年度提取并实际列支的工资总额 ÷上年度提取并实际列支的工资总额-1)×100%

②实现利税增长幅度=(本年度实际实现利税÷上年度实际实现利税-1)×100%

③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本年度提取并实际列支的平均工资÷上年度提取并

实际列支的平均工资-1)×100%职工平均工资=实际提取并列支的工资总额 ÷平均职工人数

④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本年度劳动生产率÷上年度劳动生产率-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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